房地产税和假离婚

朋友圈里有传言,没看清日期(竟然是1月13日的文章),竟然对这言论:

  • 2017 年对拥有两套住房的家庭,人均建筑面积 80 平方米以上的部分,视为奢侈性住宅 消费,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税 1%-3% 的房产税,且没有减除额。
  • 家庭第三套住宅,每年征收 4%-5% 的房产税,且没有减除额。
  • 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,每年征收 10% 的房产税,且没有减除额。
  • 取消原《房产税暂行条例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 12% 缴交房产税的规定。
  • 所有商业房产,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 12% 缴交房产税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 的除外。
  • 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,免征房产税。

我因为正在置换房产,并对上海房地产持乐观态度,所以对这些税负有些敏感,就回复:

小编的脑袋让驴踢了,这事儿一旦成真,就是杀鸡取卵。看似倒逼房东,实质上,所有的 税负都会转移到下家,除非政府放任断崖式崩盘。看看现在的“到手价”,哪个税负不是下家 承担。

小编的脑袋有没有被驴踢,不是重点,重点是这个房产税对人民的生活造成多大伤害,比如 近来上海风传的民政局门口离婚排长队,比如对房产的逾期是怎样的。

在回到国内房地产税各种传言前,先看看现行的房地产税收有哪些,国外的有哪些(脑中闪过 美国、日本、新加坡),香港和台湾又是怎样。

参考资料